[MoFA][Important] About CS request IV
國會已最新通過審批外國人國籍機制,與過去沒有太多分別,但略作修改。
甲部、總則
一、除非所有內容由外交部或議長從新修訂,否則不應在政府換屆後更改。
二、議員需維持國籍報備機制。詳情請參考《eChina国会制度》《6、議員守則》《6.6、国籍审批》
乙部、具體運作
一、外交部招3-4位議員及囧統提供集體名單,議員會直接批核,責任由外交部及囧統負責。
(上一篇報紙由另一位外長nevvven 提供的名單依然生效。)
二、由5-10位活躍議員在戰場及選舉期間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