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講壇 特别號 - 堅決反對eC公民權利法案
TS.ARTPOP
大家好,我是說退休結果還不退的死小子TS。
今天的文章是回應【讨论】eC公民权利法案(更新)以表達本人對此議案堅決反對的立場。
本人觀點如下:
eC公民權利法案主部份
3.公民保留领取全部国家合法官方补助的权利。
領取其他國家補助也要ec來管?
5.公民保留发表任何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文章的权利。
為什麼一定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律?現在ec只歡迎RL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嗎?香港,英美澳其他海外華人要來這遊戲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6.公民保留对政府和议会进行公开质询的权利,保留对任何政府和议会政策的知情权。
什麼叫公開質詢,我倒不知道原來這遊戲有公開質詢的內容?議會內部本身就有一定程度的保密協議,保密議案一般「公民」也有知情權嗎?
7.公民保留要求其所在省份议员为其发表议案、提供政策解释的权利。
噢,我飛到其他國家就失去這權利了。
9.国会有授予/权剥夺公民公民权,但必须不违反本法案,须以重要议案程序通过且进行公示,每个议案最多只能授予/剥夺一名公民的公民权。
原來國會兼任了內政部?出入境部門?移民部門?法庭?
公民權獲得方法部份
1.持有eC国籍15天以上或出生地为eC本土。
即是說本法案認可了入籍了eC的PTOer擁有政治權利了。
2.母语为中文或有10年以上中文学习经历,并能熟练运用中文与其他玩家交流。
bobo,各英語帝,一路好走。
3.认可中华文明,有在中国法定省区定居3年以上的经历或长期在海外中国人社区生活。
什麼叫認可中華文明或是我該說,什麼是中華文明?中國法定省區,包括香港澳門嗎?長期,要多長期?在海外中國人社區生活,只包括居住在唐人街嗎?
其他部份
既然這是一個法案,違反了有什麼懲處?驅逐出境?罰款?剝奪投票權?罷免國籍?這些在遊戲中都好像不能實現。
既然「这个并不需要强制执行」,這法案還有什麼意義?為ec法案制度加上了過一個月後就會被忘記
的條文?
後記
我又再一次認同余先生了。。。
此議案其他反對者觀點
Mr. Governor:反对荒谬的公民权利法案!/陶杰:谜信的追踪
ibmason:【E观察】坚决反对任何侵犯E公民言论自由的法案/顺便提前庆祝一万力量派包
Bowen Yu:逸報Vol.1, No.56:eC公民權利法案=eC公民權利限制法案
HKG5centsp:大家站起來!一人一個回覆反對公民權利法案
gathr:荒诞的公民权利法案
国策论坛系列
(一) 内阁与议会的角色与定位
(二) eC和eRoc的亚洲联盟未来发展
(三) 如何利用国库黄金储备
(四) 留住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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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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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说什么了
V了,支持!
v下線
以前ec有人要立宪的,后来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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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裡不能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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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說 厓山以後無華夏?
再者,為什麼erep裡的eC要跟RL的天朝走?
……我的看法是,出台这玩意儿的人他又不是专业的……有什么意见和breed商量就好了嘛……用得着这么大火气么……哪个国家法律不是一步一步修改出来的呢……
看到余生的名字,
我笑鳥
我认为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就是给予公民最多的自由、最少的限制。正所谓“法无明文禁止不为罪、法无明文禁止不处罚。作为虚拟的共和国,也应该是一样的,即: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需要予以禁止的行为明文规定,而不是立法确认公民的天赋人权。
明顯五毛來的了
主部份的3是断句产生的歧义吧?公民保留领取全部 / 国家合法官方补助的权利。不是“全部国家 / 补助”,或者说“全部eC合法官方补助”是不是歧义小一些?
获得方法里应该是全部满足吧?虽然2和3可能有问题,不过如果是规定全部满足,那么1就不能用PTOer来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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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纯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