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論國會制度之重要性

Day 988, 06:28 Published in China China by dao-zhi

國會制度是否需要嚴謹遵守,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筆者舉一個類比作為引子:老師要求學生做功課,學生卻普遍認為該份功課對自己的學習沒有幫助,那麼他們應該繼續遵守老師要求乖乖做功課,還是不做功課爭取時間複習?做麼,那是浪費時間,至少學生是這樣想;不做麼,那是違反老師要求。國會制度是否需要嚴謹遵守,情況大概就是這樣。我們不能說不嚴謹遵守(筆者不使用「違反」一詞,這個詞彙批判意味太濃)的國會議員錯,也不能說嚴謹遵守制度的國會議員對,總之這篇文章只談制度,不會評論任何人物,反正這個也不是好學生壞學生一刀切的問題。這個是 Dao-zhi 討論這個問題的大前提立場。

嚴謹遵守國會制度,最主要的作用是避免隨意開啟「在沒有特別理由下不遵守制度」的先例。無論議案如何緊急,管你如何不遵守制度,通過議案最快都需要二十四小時。於是遇有緊急情況,議員或會選擇不討論而直接進入表決程序。但國會明明有「十二小時討論,十二小時表決」的緊急方案,一樣可以二十四小時解決問題,那為何不從?這就不存在不遵守制度的理由。胡亂打破制度,輕則容易令垃圾提案逐漸不受規範,議員大可以問:「反正提案數量多到用不完,那何必追究我一次半次違規?」重則容易讓心術不正的人暗渡陳倉,為自己謀利益;別以為很難,提一個暗中對自己有利的議案,然後以緊急為由直接進行表決就行。

且不說假設的情況,不嚴謹遵守國會制度的直接惡果,是削弱議會的權威性。真的需要從權猶可,不是真的需要從權而輕易打破制度,大家就會問:議會說一套做一套,究竟議會是否真的可信?這可是無法回答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輕易打破制度會令議會變得不可信,議會的權威性自不待言。這是很簡單的「狼來了」理論。

議會的權威性被削弱,最直接的影響是失去監察能力。大雄兄於筆者上一篇政論的回應很好:「如果連自家的制度都視同兒戲,或者漠不關心不去完善,那如何制定約束其他部門的制度?」議會自己尚不嚴守制度,那又如何要求央行交代公帑收支的明細?如何要求外交部遵守與外國簽訂協議的指定步驟?如果外交部滲進了漢奸的話(聲明:Dao-zhi 只是隨便舉例,外交部並無任何瀆職之舉)怎辦?這些可是國家的直接利益,都是議會失去權威性之後衍生的問題。

甚麼時候才可以從權?答案很簡單,就是現有的制度令政府無法完全發揮功能服務國家,簡單來說就是特例。但既出現「特例」,那就即是現有的制度有可能出現問題;現有制度出現問題,國會就有責任提出修訂,而不是簡單拋出一句「別做制度黨」了事。既不尊重制度,那何不索性將制度廢掉,免得自己阻手阻腳?但請不要忘記,以「阻手阻腳」為由漠視制度,最終只會令自己更阻手阻腳。筆者還是那一句:現任議員公平公正是現任議員的事,沒人敢寫包單將來不會有心術不正的人進入議會禍國殃民。國會議員對於預防將來的亂事,實在有無可推卸的全部責任。

國會議員對於應否嚴守國會制度的取態,背後所反映的是該議員在 RL 的際遇。在 RL 受盡官僚式待遇的議員,自會對「制度」一物深惡痛絕,不過這只能證明 RL 制度出現了問題,而不代表「制度」本身不應該存在;反之在 RL 受盡蠻不講理待遇的議員,自會對「制度」一物非常講究,這又是另一極端。當然,這個只是指道大概而言,我們不能以偏蓋全,畢竟每個人的際遇都不同。又國會裏若存在著一些心智不成熟、造反至上的議員,那就又是另一回事了。筆者希望以這篇拙文,向大家探討制度設立的原意,並期望各位議員能致力於改善制度,而不要輕言破例。

筆者撰寫本文,旨在跟各位讀者釐清一些概念上的問題。中國人的特性是和而不同,海納百川,筆者歡迎各方友好回應。然而筆者希望在《Dao Post》跟大家一同探討實實在在的議案,而不只是流於柏拉圖式的問題,因此這將是筆者最後一篇探討國會制度重要性的文章,尚請各方友好見諒為荷。當然,如將來有需要,筆者仍會繼續探討制度上的不同問題,這個要隨政局的發展而定。

Dao-zhi
Day 988,RL 04 Aug,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