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坛 翻译号 第四期(7/7) - e美国宪法 译文 总结及建议[光源氏计划]

Day 1,541, 05:27 Published in China China by TS.ARTPOP

e美国宪法 译文 目录
(1/7)序章
(2/7)第一章: 程序
(3/7)第二章: 国会结构
(4/7)第三章: 监督和公众披露
(5/7)第四章: 由e美国国会通过的规则和条例
(6/7)附录: 国防组织署及其角色
(7/7)总结及建议
好,不知道有多少人真的看完了。
如果你真的看完了整篇译文,我非常感谢你。

来到百家讲坛翻译号第四期的最后一篇文章,是用来总结整个现有e美国宪法的。

其实大家都应该看得到,整个e美国宪法其实主要阐述国会的财务拨款制度。
e美国国会的角色有一大部分都是类似eC的央行,主管国家各团体及部门的拨款。至于大家期望的军政法分立的制度仍非充足。

e美国宪法值得eC国会参考的地方有以下几点:

(1) 议员动议需有10人和议
e美国大部分议案在议员动议时都需要十名其他议员和议方可表决,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
优点:让议案质素,准绳度,格式等得到保证,防止议员无理发议案。另外,提案时议员间有一定共识,议案获得通过的机会较大。
缺点:小政党难以得到广泛支持,需要取得十名议员和议有难度。

(2) 表决选项只有「赞成」,「反对」及「弃权」
此项最值得eC国会参考,现时国会很多时候议案有过多选择,令结果未必​​能过半数支持,最高票选项亦未必作为最广泛支持的选项,过多选项亦令议员容易混淆,尤其几个议案间互斥更加容易造成混乱。
优点:简单,争议少,通过条件统一。
缺点:讨论案中难以得到共识取得表决选项。

(3) 提案程序
E美国国会提案程序比较简单,只有「动议-和议-表决-生效」,制度比较简单,除修改宪法外,所有议案均采用同一制度进行。

(4) 国会作为第一拨款机构
E美国并未设有央行,所有机构的拨款均由国会预算办公室审批。机构,政府必须向国会提交资料申请款。
优点:将财政重心放在国会使国会控制权较大,比较容易监察政府运作。
缺点:议员未必具备应有的财务知识,造成预算拨款错误,不准确等。政府运作顺畅度亦有所减少。

(5) 国会发言人可以不是议员
E美国国会发言人亦即议长,其有趣地方为议长可以不是议员。

(6) 国会发言人不可担任内阁部分职位
议长不可担任总统,国防部长,避免利益冲突。

(7) 国会发言人的弹劾制度
现时Ec国会未有相关制度,若错误选上不胜任议长的人担任该职位,将造成严重后果。

暂时先整理这么多,唯一比较可惜的是e美国宪法未有提及处理移民的制度,未能作为Ec的参考。

未来一段日子,本人会继续留意各地的国会制度,再将各地制度加以融合,从而为Ec制定一个更优化的国会制度。

如果各位有任何建议,欢迎留言提出,eC的发展非常需要每一个人的力量!
e美国宪法 译文 目录
(1/7)序章
(2/7)第一章: 程序
(3/7)第二章: 国会结构
(4/7)第三章: 监督和公众披露
(5/7)第四章: 由e美国国会通过的规则和条例
(6/7)附录: 国防组织署及其角色
(7/7)总结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