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坛 翻译号 第二期 - [总统公文] 关于与伊朗继续军演事宜

Day 1,296, 05:13 Published in China China by TS.ARTPOP

经过沟通之后,我国与伊朗已经就双方之间存在的分歧和误解达成一致,签订了为期10天的军演合约。 因此,与伊朗在锡斯坦和俾路支的战斗是军演,请勿在这两个地方输出,并遵从军令在Far Eastern Russia帮助俄国。

e中国与e伊朗军事演习协议

甲部:天敌
1.双方国家将设定对方为天敌,为期十天(由Day 1,296至Day 1,306)。
2.当一个战场结束,下一个负责起动下一场军演的国家总统将自动于24小时后或在提前协定的时间下,于指定的地域,发动下一场军演。
3.两国军事演习将只会在e中国, Balochistan和e中国, 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举行。
4.两国不能占领对方土地。
5.军事演习将在e中国, Balochistan开始,该地届时将由e中国管有。同时军事演习会在e中国, Balochistan结束,该地届时将由e中国管有。
6.双方将于军事演习结束后(Day 1,306)或10天天敌期限届满后即时提出结束天敌议案。
7.双方将于结束天敌议案通过后即时提出和平议案(Day 1,307)。
8.双方将尽各自最大能力遵守协议内容

乙部:军事演习时间表
第一天: e中国落败, e伊朗胜出
由e中国总统发动对e伊朗, Sistan and Baluchistan的战争

第二天: e中国落败, e伊朗胜出
由e伊朗总统发动对e中国, Balochistan的战争

第三天: e伊朗落败, e中国胜出
由e伊朗总统发动对e中国, 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的战争

第四天: e中国落败, e伊朗胜出
由e中国总统发动对e中国, Balochistan的战争

第五天: e伊朗落败, e中国胜出
由e伊朗总统发动对e中国, 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的战争

第六天: e中国落败, e伊朗胜出
由e中国总统发动对e中国, Balochistan的战争

第七天: e伊朗落败, e中国胜出
由e伊朗总统发动对e中国, 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的战争

第八天: e中国落败, e伊朗胜出
由e伊朗总统发动对e中国, Balochistan的战争

第九天: e伊朗落败, e中国胜出
由e伊朗总统发动对e中国, 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的战争

第十天: e伊朗落败, e中国胜出
由e中国总统发动对e中国, Balochistan的战争

丙部: 共同防御协定(MPPs)
1.双方必须指示各自的MPPs国家不会参与两国的军事演习
2.双方必须派出战力增援被压制的军演地方

丁部: 战争区域
如果在军事演习中:
1.任何e伊朗的地方被e中国占领, e中国必须代对方支付起义费用
2.任何e中国的地方(包括e中国, Balochistan和e中国, North-West Frontier Province)被e伊朗占领,e伊朗向e中国国家银行: People's Bank of China支付同等金额的起义费用

戊部: 禁令,死亡或弹劾
1.本协议, 双方国家总统一旦签署将视为有效,即使双方总统被禁,死亡或被弹劾
2.当本协议一旦签署, 只能在双方现任总统同意下才可作出修订

己部: 定义
1.军事演习: 双方在有提前共识下的训练战斗

本协议需要以下签署方为有效:
本协议由e伊朗总统[Lord of Alamut (http://www.erepublik.com/en/citizen/profile/1043461)]和e中国总统[Atracurium (http://www.erepublik.com/en/citizen/profile/1552403)]共同制订


译者注
与上次大同小异吧~
有错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