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讲坛 翻译号 第四期(1/7) - e美国宪法 序章 译文 [光源氏计划]

Day 1,539, 06:09 Published in China China by TS.ARTPOP

e美国宪法 译文 目录
(1/7)序章
(2/7)第一章: 程序
(3/7)第二章: 国会结构
(4/7)第三章: 监督和公众披露
(5/7)第四章: 由e美国国会通过的规则和条例
(6/7)附录: 国防组织署及其角色
(7/7)总结及建议
前言
据说有议员希望改革现在ec的国会制度,令国会运作少些争执,更加顺畅,故此,本人特意只身前往eUSA的国家论坛,看了一下eUSA的宪法,并将其翻成中文,供国内议员及国民参考,对本国国会制度提出建议。

e美国宪法分为序言,第一至四章及附录一。
由于篇幅长,百家讲坛将陆续发表七篇文章,首六篇为eUSA宪法的翻译本,第七篇将是对eUSA宪法总结及eC议会建议,今晚率先发放e美国宪法的序言部分。

在信息部前部长crazymi批准下,允许参加光源氏计划,希望大家支持。

当中也许有很多错别字,敬请原谅。
e美国宪法

I.统治原则
政府的两个分支为内阁与国会。两个分支均基于各自及宪法所定义的内部和外部程序所运作。

II.国会原则
1.国会应在适合的情况下进行自我组织。

2.国会控制国家的财富,拥有权力和责任负责分配税项收入,及应接受来自内阁及军方的专业建议。

3.所有接受国会拨款的国民或机构应将拨款或预算按国会批准的方式使用。

III.内阁原则
1.总统是国家的元首,首席外交官以及e美国及其军队的首席指挥官。作为军队的首席指挥官,总统有对军队的完全控制权。总统可下放权力予授权的国会议员或委任顾问及助手作协助。

2.总统任命内阁成员,负责管理所有不属于军事及国会的国家政策。除非另有指示,否则所有由国会制定的政策将在国会发言人批准后转让到内阁管理。

3.总统有需要可在与国会,军,政相关机构商讨后向国会提交与国家元首,首席外交官以及首席指挥官职责相关的议案。

4.作为军队的首席指挥官,总统有权暂时停止军事拨款。国会将随即表决,支持或反对此决定,时限为三十小时,需要大多数通过。国会表决的结果将决定拨款是否恢复。

IV.军事原则
1.所有军团应遵守「宪法附录:军事组织及角色」的规定。

2.「宪法附录:军事组织及角色」应根据修改宪法的程序进行修改。
e美国宪法 译文 目录
(1/7)序章
(2/7)第一章: 程序
(3/7)第二章: 国会结构
(4/7)第三章: 监督和公众披露
(5/7)第四章: 由e美国国会通过的规则和条例
(6/7)附录: 国防组织署及其角色
(7/7)总结及建议